1.事實發生日:105/10/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度第1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05年9月1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發行105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元,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105年10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4001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可於1年內分次發行。
(2)依本公司105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發行股數為1,659,500股,
並訂定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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