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10/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壹、本公司於105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
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公告如后:
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
已發行之實體股票計普通股101,216,500股
及本公司員工執行認股權轉換計普通股84,875股,
上述共計普通股101,301,37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共計新臺幣1,013,013,750元。
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
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1月5日起至105年11月9日止。
(二)換股基準日:民國105年11月9日。
(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
自民國105年11月17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舊股票已辦理過戶之股東:
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 貴股東備妥下列文件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1)全部舊票。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申請書」。
(3)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
(4)股東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若 貴股東持有之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除上文件外,需另檢附:
1.過戶轉讓申請書。
2.證券交易稅繳款書。
3.身分證影本乙份。
4.股東印鑑卡乙張。
(三)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
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
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
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
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五、股務相關作業處所:
(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三)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四)電話:(02)2389-2999。
(五)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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