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 2026/4/8 | 喬越實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會議室301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9號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22日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漢民測試 | 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5/04/0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4/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22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現況與未來展望。 5.其他應敘明事項:欲參加者請事先向永豐金報名(鄒小姐02-23828166),需報名才能參加。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達輝光電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董事候選人名單 |
|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達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前經115年3月12日董事會審議通過,惟董事候選人 王小茹因個人因素無法擔任,本公司爰於115年4月8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董事候 選人名單。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相關公告-候選人名單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被提名人類別/姓名:董事 王小茹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被提名人類別/姓名:董事 呂曜志 9.因應措施: 以重大訊息說明,並同步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公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三大未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永發街1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114年決算表冊報告案 (3):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 (4):民國114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承認案 (2):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5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3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三大未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三大未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 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115年04月08日決議通過分派員工酬勞305,000元及 董事酬勞456,000元,均採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三大未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認列資產減損 |
|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三大未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規定, 本公司於114年度認列資產減損計新台幣14,310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減損認列僅屬財務會計處理,為反映投資資產之公允價值 調整,並無實際現金流出,對本公司營運資金狀況不構成實質 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三大未來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14年度財務報告 |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5/04/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1,8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6,91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1,21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4,45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01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01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45,02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7,80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37,21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圓祥生技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刪除三討論事項 |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刪除三討論事項(1)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2/25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芝普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5/04/0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總額新台幣28,463,369元,每股配發1.2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5/04/24 5.最後過戶日:115/04/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5/02 8.除權(息)基準日:115/05/02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5/05/2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圓祥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8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一 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全職及兼職員工且經董事會同 意得為認股權人者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一)上述員工之定義如下: 1.勞基法視為員工之個人。 2.與公司簽訂聘僱契約之個人。 3.從屬公司之員工。 (二)實際得為認股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 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並依相關原則明訂分配標準,由 總經理擬定轉呈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 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 身份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申報發 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依同條規定發行且流通在外員 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依第六十條之二申報發行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數,不得 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且加計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 及前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 十五。 (四)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 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 計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000,000股 7.認股價格: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 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上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 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 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 計算。 (二)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 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10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但遇認 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取得認股權利者則不在此限。 (二)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三)認股權人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證比例 -屆滿兩年 50% -屆滿兩年後起24個月,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證比例增加 1/48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 100% (四)本公司如有被併購等致經營權變更之情形,不受本條所述內容規範,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動加速執行不受前述屆滿期限及比例限制,認股權人 得於併購相關合法決議通過日起三十日內或併購基準日前(以較早者為準) ,行使全部或部分認股權,屆期未行使者,依併購相關契約或計畫約定處理。 (五)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 密義務、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得就其尚未具行 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或解雇):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若適逢本辦法所訂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 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 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 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二)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 凍結其認 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 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之計算應按留職停薪及育嬰假期間,往後遞延 ,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三)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被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行使認股權 利,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 日即視為失效。 (四)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 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 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得由法定繼承人 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 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 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五)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者,其已授予認 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不受轉任之影響。 (六)資遣或因其他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終止勞動契約者: 被資遣之員工得就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日起兩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之認股權憑證於 資遣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七)違約: 員工自公司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之情事者,員工對於該違反情事發生前得行使但未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即時喪失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亦隨即消滅,前揭違約情事及績效之判斷,依本公司之勞雇契約、工作規 則等人事作業規章之相關規定辦理。 (八)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一)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註銷不 再發行。 (二)對於因離職或死亡而產生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註銷不再 發行。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項但 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處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含私募),包括: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 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 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公司未取得對價而發行新股 的情形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以四捨五入之方式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 /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購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 轉讓之庫藏股,且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 股數。 註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註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 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規定另訂之。 註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 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 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 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 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若本公司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 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購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向證券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 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 請撤銷。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 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三)股票集保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 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普通股新股。 (四)本公司普通股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時,依前款所發行之普 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或最近一次董事會決議,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 轉換股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及現金增資認 股基準日,本公司得衡酌調整資本額變更登記作業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員工認股憑證後,應負保密義務,不探詢他人或洩漏 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之。 (二)本辦法之訂定及變更應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 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本辦法若 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 始得發行。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聯致科技 | 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5/04/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鄧惠文 本公司財務部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福龍 本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5/04/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立盈環保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立盈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586-585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崇舜 | 更補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部份資訊內容,本 |
| 更補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部份資訊內容,本次更補正對本期財報損益並無影響。 1.事實發生日:115/04/0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崇舜 | 公告本公司受邀參加台新證券舉辦之法說會 |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5/04/0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5/04/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證大樓13F-台北廳】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13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台新證券舉辦之法說會,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成果以及未來展望。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鍇睿國際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7號2樓C201會議室(台北文創訓練中心-台北長安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其他事項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5年4月20日起至民國115年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30日18時前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鍇睿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11樓)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聯剛科技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4季財務報告(更正每股盈餘 |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4季財務報告(更正每股盈餘3.34)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5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8 | 景美科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及討論 |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報告及討論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4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7 | 騰勢 | 公告本公司保健事業部協理辭任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保健事業部協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5/04/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怡靜/本公司保健事業部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5/04/1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7 | 金聯成資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變更開會時 |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變更開會時間、地點及議案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07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2026/4/7 | 慧康生活 | 代重要子公司SYNCHEALTHLTD.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5/04/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劉懿萱/SYNCHEALTH LTD.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宜軒/本公司財會資深專員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5/04/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就任前,由黃宜軒代行職務。 2)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子公司董事會任命後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