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中華民國一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說明:
一、本公司於一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股東常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以
一0一年七月十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並訂於民國一0一年八月十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將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0一年七月六日至一0一年七月十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
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於一0一年七月五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電話: 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