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槓桿型及反向型ETF發行將上市,台灣證券交易所於近期修正上市交易相關法規,並獲主管機關之核准;而ETF具有高透明及多元性特色,也能讓國內投資人投資工具更齊全。
台灣證交所說,槓桿型ETF為每日追蹤標的指數收益正向倍數的ETF,反向型ETF則為每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反向表現之ETF,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初次委託買賣槓桿型ETF及反向型ETF,須簽具風險預告書,證券商始得接受委託。
台灣證交所表示,專業機構投資人是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票券、證券商等法人機構,除了這些機構,投資上述商品的一般投資人必須具備下列三項條件之一,包括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至於漲跌幅度部分,槓桿型及反向型ETF以國內指數為追蹤標的者,依其槓桿或反向倍數調整漲跌幅度為7%乘以該基金之倍數,例如追蹤國內指數之二倍槓桿ETF,漲跌幅度限制為14%;以國外指數為追蹤標的者,則無漲跌幅度限制;申購贖回方式,則是透過集保SMART系統作業進行現金申贖。<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