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國內外公司「首次股票公開發行」案的行政流程大鬆綁, 證交所、櫃買中心及證券承銷商均一致表示樂觀其成,認為可「畢其功於一役」,創造主管機關、承銷商及掛牌公司「三贏」局面。
大型證券承銷商主管表示,上市櫃審查權已全交給證交所、櫃買中心,金管會將企業IPO審查下放給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是合理的。至於目前對上市現增案申請及公開發行申請,均採申報生效制,前者需要 7個營業日、後者則要12個營業日,建議未來能縮短時間,將作業程序再縮短,將更能有效提升效能。
證交所表示,目前國內外公司申請上市案,是由證交所審議通過後,送由證期局「備查」。由於整個上市審查流程,已由證交所進行實質審查,免去再送證期局審查,「行政委託」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審查後,可「畢其功於一役」,因此持樂觀其成態度。
櫃買中心副總經理黃炳鈞表示,一般上櫃公司在掛牌前,通常會先登錄興櫃,作為預備市場;櫃買未來新股審查將是「一條龍」作業,從興櫃公司的基本面瞭解,到申請掛牌上櫃相關規定,甚至公開承銷的籌資內容等,都將全權負責。
大型證券承銷主管認為,公司申請上市櫃是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進行實質審查,對公司最了解也最清楚,對於金管會新規定持樂觀其成的態度,應可提高效率,不管是主管機關、上市櫃公司等都較省事。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