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近年來主管機關法規鬆綁與新種業務開放,證交所公告「證券商整體經營風險預警作業辦法」,就多項新種業務分別增訂特殊風險指標及預警訊息,預計11月1日起實施,將在9月初分別於台北、台中及高雄舉辦4場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表示,其中修正重點除一般指標外,另分別就「款券借貸及信用交易」、「財富管理業務」、「店頭衍生性商品」、「發行認購 (售)權證」及「保管客戶款項」新增7項特殊風險預警指標。<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