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昨(9)日宣布,從4月21日起調整監理機制,調整範圍包括縮小注意股票漲跌幅標準、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的時間、以及延長處置的時間、處置股票可能採全數預收款券等。
根據目前證交所的監理機制程序,交易異常並公布為注意股票,得先要求上市公司公布最新財務自結數。
若交易狀況持續異常,以營業日計算,達到「連續5天」、「10天內有6天」或者「30天內有12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即開始進行處置。4月21日將推出的新監理機制,內容如下:
一、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據證交所新機制,異常飆漲且股價較高股票,將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漲跌幅超過25%即可能列為注意股票。
二、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的時間:增列因股價漲跌幅較大而列為注意股票,只要連續三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就進行處置。
三、處置措施的調整:
(一)30天內第1次處置
1.、延長處置期間從過去的5天延長至10天。2.、採行預收款券部分,從原本的「單筆超過5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150張」,趨嚴至「單筆超過1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30張」就要採行預收款券。
(二)30天內第二次(含)以上處置股票,處置期間仍維持10天,但預收款券從「單筆超過1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30張」,到全面採行預收款券。至信用交易部分,調降融資比率為零,也就是投資人融資及融券的保證金全額收足。<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