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10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整;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8月5日為
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1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1年8月20日(星期一),並將另行寄發通知書通知各
股東。<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