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決定配息基準日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經99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案
,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元;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8月5
日為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9年8月1日至8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9年8月20日(星期五),並將另行寄發通
知書通知各股東。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