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100年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暨興櫃買賣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7月2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26,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8041號函申報生效、
100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9101號函核准變更發行價格在案,並呈奉台北市政府100年12月9日府產業商字
第10090009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數:20,04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420,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股數:2,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000,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22,64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6,420,0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
361-1300)
三、本次增資新股茲訂於101年2月15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掛牌買賣。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發放方式如下: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本公
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請儘速提供否則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
(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2、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3、電話:(02)2361-1300。
4、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
5、上述換發作業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需變更相關日程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