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5月14日第6屆第22次董事會決議減資後以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66,667仟股。
3.因應措施:為強化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且考量資金募集
之時效性,擬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本次私
募普通股股數166,667仟股,每股折價1.2元發行,預計募得現金約
2億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價格之訂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訂定為新
台幣1.2元整,係以本公司最近一次發行新股之價格為評估依據。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6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為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提高資本適足率
,且考量資金募集之時效性,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
私募普通股,本次私募普通股金額約為新台幣貳億元整。。
(4)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限制外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本次減資22.3億元並增資後之資本額為新台幣3,666,670,000元
(366,667,000股)。
(6)本案將提99年股東常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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