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接單中心設立的規範再放寬!證交所表示,為提升證券商經營效率及提供投資人客製化服務,不再侷限只能將集中接單中心設立於總公司,並開放證券交易輔助人也可以設立集中接單中心。
證交所去年開放證券商可以在總公司設立電話集中接單中心,受理投資人電話下單措施,為因應證券商經營方式改變成效及實務運作,此次再放寬集中接單中心相關規定,以進一步提升證券商經營效益暨增加投資人下單便利性,另外並同時開放證券交易輔助人得設立集中接單中心。
證交所表示,本次放寬證券商設立集中接單中心,不侷限設立於總公司,未來可以採分區方式設立,例如北、中及南區。
如此一來,證券商可利用現行分區管理機制,強化深耕投資人服務,展開如財富管理的全方位客製化理財服務。
另外,集中接單中心受理投資人下單方式,也從電話委託增加書信、電報或傳真等,便利性與選擇性兼具,更貼近投資人所需。
對於集中接單中心的場地及設備規定,原本是必須與專門受理非當面委託下單的交易室分開,未來放寬後,便可設立於該交易室,以避免證券商人力、物力及設備重複配置,降低證券商的成本。<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