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ETF(指數股票型基金)維持一定的市場活絡度,並配合期貨ETF及槓桿╱反向ETF等新商品的推出,證交所已於今年7月初公告調整流動量提供者相關規範,並於7月30日推出流動量提供者的獎勵措施,9月1日起正式上路。
證交所發布的相關規範修訂,即日起所有境內發行人(投信)發行的ETF,不管是追蹤台股還是海外市場,皆至少須有一家流動量提供者(證券商)負責造市,同時取消以三家為限的規定,鼓勵所有證券自營商踴躍參與ETF市場,也希望引發自營商的良性競爭。
證交所並依據ETF類型訂有基本報價規範,包括持續報價、買賣價差必須於一定範圍等,若長達一段時間無符合條件,將處以違約金並要求改善。適用的對象,除了已上市的18檔境內ETF,未來將推出的商品期貨ETF或是槓桿╱反向ETF都要遵守。證交所已經準備好千萬新台幣的預算,重賞優秀造市商,因此獎勵一公告,就有幾家證券商詢問施行細節。如果投資人的交易信心及參與意願進入良性循環,台灣ETF市場必定樂觀可期。<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