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證券商從業人員不可與客戶有借貸款項之情事,否則將遭受處分。
證交所近期查核證券商違規案件,發現有證券商從業人員以其私人銀行帳戶轉帳,為客戶補繳交割款項,與客戶有借貸款項情事。
證交所表示,此舉極易造成弊端,並導致證券商與投資人之紛爭,故再次呼籲證券商及其從業人員確實依規定辦理,莫因客戶要求或為一時方便觸法引發紛爭。
證券商或因彼此熟識而應客戶要求借貸款項、有價證券或為借貸款項之媒介,惟此等行為經常衍生糾紛,且均為證券相關法令所嚴禁。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