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表示,近來接獲投資人詢問,為何買的權證標的股票大漲,但為何權證反而下跌。證交所特別要投資人打破股票大漲,其買入之權證一定賺錢的迷思,並教導投資人如何選擇權證。
證交所表示,權證為衍生性金融商品,是一種權利,擁有者依照一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某標的股票,可想而知,影響權證賺錢與否的重要因素就是其所連結的標的股票未來的走勢,走勢向上買認購權證,走勢向下買認售權證。
因權證發行時附有限制條款,例如6個月存續期間及履約價等,即在存續期間內若標的股票走勢未能高於履約價格(認購權證)或低於履約價格(認售權證),則屆期權證將無任何價值,故如何選擇權證是投資權證之重大課題。
投資權證是否獲利除了受標的股票影響外,尚受權證之價內外程度、剩餘天數和流動性等影響。
證交所表示,在價內外程度部分,因履約價格決定了購買時權證的價內外程度,一般過於價內的權證,等於投資股票,槓桿度較差,而太價外的權證和標的股票的連動性低,故建議選擇價外接近價平的權證(價外0%至15%之間),兼顧槓桿性和標的股票之連動性。
再者在剩餘天數部分,因權證有時間價值流失的特性,時間就是金錢。買進權證等於支付權利金,換取一個當股價上漲或下跌時可以履約的「權利」,此權利金的價值會隨接近到期日而遞減,且越靠近到期日,即使標的股票價格不變,權利金價值還是會加速遞減。故建議投資人選擇剩餘天數高於2個月的權證,時間價值遞減風險較小。
最後為權證流動性部分,因權證流動性直接影響到投資人買入或賣出權證時的難易程度,而流動性可從造市者最佳委買委賣間價差的大小及每筆委買委賣數量的多寡來判斷,如果價差過大及數量過少,投資人的交易成本會高且可能遇到買不到及賣不出去之窘境,因此建議應選擇委買委賣間價差較小且委託數量多的權證。
綜上說明,證交所表示歸類出投資權證之步驟,依序為第一挑選標的股票,並觀察其未來走勢,走勢向上買「認購」權證,走勢向下買「認售」權證。第二選擇價外接近價平的權證(價外0%至15%之間)。第三選擇剩餘天數高於二個月的權證。第四選擇造市者委買委賣間價差較小且委託數量多的權證。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若能依此選擇權證,將增加獲利之機會。投資人可上證交所委託證基會建置之「權證資訊揭露平台」網站查詢。<擷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