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8/29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8/2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1/05/31
3.變動原因: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環境不佳,綜合考量原股東、新股東權益及
公司整體利益,請董事會決議撤銷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原增資用途係擴充廠房,故並無重大影響。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規定,本公司
將加計利息返還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已繳納之股款,實際退款日期俟主管機關准予撤
銷通知到達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竣,應退款項將以郵寄採禁止背書記名支票或匯款退還
前開退還股款計算方式如下:認購股款×【1+(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2012/8/29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365】。<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