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1/07/16
2.公司名稱:琉明斯光電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5月31日金管 證發字第10100235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因特定人基於企業營運整體 考量,減少認購張數。故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變更減少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股數,以利募集本次資金。 (2)現金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發行股數由發行4,950仟股調降至發行2,700仟股, 原募資金額由新台幣79,200仟元,調整為新台幣43,200仟元。 (3)基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訂定之相關補償方案,待主管機 關核准後另行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