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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此公告。
/*TL 50 5256 銳捷 101/04/02 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民國101年3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新台幣31,168,24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14,160,000元
轉增資配發新股4,532,824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總額新台幣45,328,240元整。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1173號函核准發行在案。本公司於100年12月
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
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1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774號函核准在案。另於101年3月5日經
第三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由每股50元調整為每股37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21日金管證一字第1010008679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3、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4、 F401010國際貿易業
5、 F401030製造輸出業
6、 I501010產品設計業
7、 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晶圓研究開發測試、微機電系統研究開發)
8、 IZ06010理貨包裝業
9、 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微機電裝置及零組件生產顧問)
1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票: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為14,1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141,600,000元整,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山鶯路文華巷5號。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九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日訂定,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以股東紅利新台幣31,168,240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4,16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4,532,824股,每股
面額壹拾元整,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20.1147股。原股東持有股份不足分派
一股者,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不足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依面額折
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 現金增資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以37元發行。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提撥百分
之十由公司員工承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每仟股認購190.6
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九、現金增資認股股款繳納期限:員工及原股東股款繳納期間調整為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4月11日止,特定人繳
款期間自101年4月12日至101年4月13日止。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逕自銀行繳款。
十、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北桃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一?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十二、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21,692,8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21
6,928,24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三、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四、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參、本公司茲定於101年4月8日為增資配股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4月4日至101年4月8日為停<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