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東紅利-股票:15,174,700元(預計每仟股配發約25股)。
(二)股東紅利-現金:60,698,000元(預計每股配發約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員工紅利-股票:4,192,536元。
(一)員工紅利-現金:4,528,464元。
(三)董監事酬勞:2,616,300元。
(四)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292,000股(依最近期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14.358
元計算),佔轉增資之比率為16.13732%。
(五)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
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1)差異數:99年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認列費用金額分別為7,330,557元及2,199,167元,
本次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8,721,000元及2,616,300元,差異數為
1,807,576元。
2)原因:99年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認列費用金額是以當期預算損益預估認列之,致產生
差異數字。
3)處理情形:差異數將於100年補提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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