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開曼驊陞)達第一項第二款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
餘額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以上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7/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莞驊國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透過境外子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102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974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12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86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週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242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744
5.計息方式:
年利率1.5% ,自實際借款日起按日計息,按季支付利息,付息日
為每季末之次月10日前。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本金一次清償完畢,惟視資金需求得於到期日前一個
月提出展期申請。
(2)日期:
借款期限為99/07/05~100/03/31止。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701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9.5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