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宏欽董事長、邱德釗
總經理、何春國總經理及陳正煌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轉投資公司
之董監、經理人職稱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全體
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
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陳宏
欽董事長、邱德釗總經理、何春國總經理及陳正煌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東莞國茂電線電纜科技有限公司-邱德釗法人代表、陳宏欽董事、
何春國董事、陳正煌監察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東莞市厚街鎮溪頭管理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光纖、電源線、網
路線及連接器等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
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於100年1月1日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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