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一、 本公司於9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
199,526,0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9,952,603股,業奉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8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3993號函核
准在案。二、 前述減資銷除股份之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8年9月7日證櫃審字第0980021265號
函核准。茲依公司法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項目如下: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被
製造業。3、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4、I301010資訊軟
體服務業。5、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6、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
業。7、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9、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0、I501010產品設計業。11、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70號2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監察人二人,
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
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340,000,000元,分為134,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數數額為
78,071,5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80,7150,000元。(六) 減少資
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581,188,970元,分為 58,118,897股,每股
新台幣10元。(七)本次減資總額及條件:1.減少資本新台幣
199,526,03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19,952,603股。2.
減資比例: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44.4316684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
無實體劃撥之費用。(八)本次減資之用途: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
構(九)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
同(十)換發時程:1. 減資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98年10月19日
。2. 減資舊股票停止市場上買賣期間:民國98年10月20日起至98
年11月3日。3. 減資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8年10月21日。4. 減
資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10月22日起至98年11月3日。
5. 減資全面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98年10月26日。6. 減資新股
票開始換發日:民國98年11月4日。7. 減資新股票上興櫃日暨減資
舊股票下興櫃日:民國98年11月4日。(十一)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
理換發新股。2.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
者,請於98年10月19日前(含)將現券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
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
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換發。(1)舊股票。
(2)本公司寄送之減資換發通知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4)證券集
保存摺。3.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構機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
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1)舊股票。(2)轉讓過戶通知書。(3)買
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印鑑章。(5)證券集保存摺。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票
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
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十二)本公司最近年三度經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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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