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4/18
2.發生緣由:一、依據本公司已於105年7月14日經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50017890號函核准公開發行,
並已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無實體登錄在案。
二、本次實體股票全面換發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換發後之無實體股票將以股東名義登載於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內,
本公司股票上市(櫃)、興櫃前,無法將股票轉撥至
個人之證券集保帳戶。
三、擬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擬訂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日:自106年4月26日至106年5月4日止。
(二)股票換發基準日:106年4月26日。
(三)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106年5月5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