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3/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6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2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
(二)105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105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訂定及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五)訂定及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六)訂定及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六)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七)改選董事案
(八)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4/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6/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受理提案期間:106年4月5日起至106年4月14日止,凡有意提案股東
請於106年4月14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處所:鑫盛傳媒製作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59號12樓。
四、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受理股東提案規定:
(一)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
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可決議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所提議案於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8)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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