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30日指出,大飲(1213)於29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公司朝 向不公開發行規劃」,惟未依規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核有違反 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之規 定,故決定再對其處以違約金5萬元。
證交所表示,目前已函洽大飲及其董事、監察人應依法令行使職權 ,並善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妥適處理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及資金貸與 等案,另提醒董事會決議終止上市事項應依證交所「上市公司申請有 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辦理,以維護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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