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公告收到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就上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美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之仲裁案對本公司為告知仲裁之通知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上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美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02年仲聲仁字第097號
2.事實發生日:103/04/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上揚資產與美孚建設於內湖潭美段三小段合建案,上揚資產
就合建分配比例因土地增值之情事變更,聲請調增合建契約之原定給付等,對美孚建設
提出仲裁聲請,美孚建設因本公司參與該合建案之相關合作事宜,認本公司有法律上之
利害關係,聲請仲裁庭對本公司為告知仲裁,經仲裁庭同意後,本公司於4/8接獲通知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進行委任律師之遴選,協助評估本件仲裁案,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就目前所得資訊評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
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遴選專業律師協助評估本件仲裁案,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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