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
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9708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102年10月14日董事
會決議全面發行無實體發行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另定基準日辦理全面換發事宜。
貳、公告事項: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5,297,1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352,971,300元。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
已發行舊股票相同。
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
(一)本次換發新股基準日:102年11月30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11月26日至102年12月05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1月25日。
(四)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2年12月06日起。
(五)無實體發行新股同時舊股票終止流通日:102年12月06日。
四、自新股票開始換發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自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即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
(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
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
(1) 全部舊票。
(2) 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
(3) 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