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期交所日前獲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核發非
金電指數期貨商品的交易許可(No-Action
Letter),這是繼大、小台指,以及電子期、金融期、
MSCI台指期等五項交易許可後,再一項獲交易許可的商品。
獲得交易許可最大意義,是美國境內的一般投資人與法人,將可
直接交易獲得交易許可的六項台灣期交所的期貨商品,對於吸引
境外投資人參與台灣期貨市場有助益。
期交所表示,CFTC對美國人交易任何國外交易所上市的期權
商品,只要符合相關規範,原則上並無限制,不過股價指數及政
府公債的相關期貨契約,為有條件限制的交易項目,必須經過
CFTC核發交易許可。
期交所的大、小台指等五項商品,是在去年初獲得CFTC交易
許可,去年第四季,期貨公會率期貨商正式赴美「招商」;在非
金電期貨獲得交易許可後,美國投資人將可合法把非金電期貨列
入避險交易標的。
<摘錄經濟D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