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6/10/02
2.發生緣由:為彌補累積虧損以及改善財務結構以鞏固營運基礎及
提高每股淨值
3.因應措施:
(1)減資比率:17.56%。
(2)銷除股份總額: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
份比例減除172,500,00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於限期內自行併股,未辦理併股者,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讓股票。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8,098,482,000元。
(4)減資基準日及相關程序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之。
(5)台端對上項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96年10月3日)起三十一
日內以書面提出,以便依法辦理。
(6) 本公告係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定
辦理。
(7)上述減資相關事項,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客觀影響而須修正時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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