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集團監理首度開罰!金管會委員會十五日決議,遠雄人壽因保
單、資金運用等違反法令,總共被罰一四六○萬元,保險局並緊盯遠
雄人壽資金運用情況,隨時要求到金管會報告;金管會官員說:「這
次的罰案,是要給所有保險集團警訊,代表我們注意到集團運用保險
資金的問題。」
遠雄這次共有五大缺失,第一即其金多利養老險不屬集體彙繳件,卻
用集體彙繳的折扣優惠,且屬累犯,加重罰一二○萬元;第二是遠雄
投資私募受益證券逾保險法規定的五%上限,被處九十萬元罰鍰。
第三項是遠雄購買力霸及嘉食化二筆未經信評的無擔保公司債共四.
六億元,這項商品根本不是保險法允許可投資的有價證券,且這項投
資造成遠雄人壽「嚴重損失」,一筆投資罰四五○萬元,二筆共罰九
百萬元。
第四項是遠雄人壽對關係人「遠雄海洋公園」放款一億元,但董事會
人數不足就通過核貸,罰遠雄人壽行為負責人趙藤雄二百萬元;第五
項是遠雄在九十四年六月期間,對元隆企業放款五億元,未用第一季
的財報當基礎計算放款限額,卻用九十三年底財報計算,遠雄辯稱合
法,但金管會認定若以九十四年第一季財報來看,該放款已超過淨值
二○%,被罰六十萬元。
金管會官員指出,金管會正在了解國內各類集團情況,整合後要建立
資料庫,其中擁有壽險或產險公司的集團,金管會特別要注意其資金
運用、是否有關係人交易或不法的投資。
<摘錄工商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