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投資收益率遠高於國內投資,使得保險業爭相提高國外投資比重
,金管會昨(3)日指出,南山人壽因為國外投資超過保險業資金3
5%的法定上限,以及投資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國外投資商品,將罰
鍰180萬元,這也是第一家因國外投資超過限額而被金管會處分的
保險業者。
新台幣與外幣利差擴大,壽險業者為了提高收益率,紛紛投資國外資
產,大多數的壽險公司都已經達到保險業資金35%的法定上限。雖
然保險法修正草案昨天朝野協商後,已經確定要提高國外投資上限至
45%,相關法令未正式實施前,保險業仍受到現行法令限制。
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94年9月國外投資總餘額超過核定上限,違
反保險法對國外投資額度的規定,罰鍰90萬元。
此外,該公司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國外不動產受益證券(RE-
ITs)商品,違反「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範圍及內容準則」規定,
該公司未事先報經核准即予購買,罰鍰90萬元。
除了國外投資的違規案,南山人壽代收香港關係企業的保戶繳交續期
保險費,現金約新台幣166餘萬元,漏填「逾100萬元(含)以
上之現金交易登記表」,也未通報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違反
洗錢防制法的規定,被罰鍰20萬元。
南山人壽本次合計被金管會罰鍰200萬元,這是是南山人壽首度被
金管會處分。
保險局對於保險業的法令遵循要求相當嚴格,從去年以來,大大小小
的處分案累計起來,處分金額已經達7,000萬元。
<摘錄經濟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