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9/15
2.發生緣由:為提昇成本資訊之即時性
3.因應措施:為提昇成本資訊之即時性,將車輛成本計價方式由
先進先出法改採用個別認定法,此變更案業經金管會九十四年
十月十四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143255號函准予備查。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