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九十
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息每股1元。
二、 依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第十三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
訂定九十三年八月三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自九十三年七月
卅日起至九十三年八月三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日,並於九十三年
八月十三日起開始發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以前郵寄或
駕臨台北市博愛路三十五號四樓中信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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