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九十二
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息每股1.8元。
二、 依本公司九十二年七月卅一日第十二屆第二次董事會決議訂定
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自九十二年八月二
十一日起至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日,並於九十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起開始發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
股東,務請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以前郵寄或
駕臨台北市博愛路三十五號四樓中信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