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3/01/16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112年12月15日、113年1月12日第7屆第108、112次常務董事會決議
、112年12月18日銀人資乙字第11200069031號函及113年1月12日銀人資乙字第113000016
7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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