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7/04/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截止日擬延長至107年5月18日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7年4月25日向證期局提出申請延長107年現金增資
洽特定人繳款期間。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應考量策略性股東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時程需要,擬將原股東、
員工認股不足股款洽特定人之繳款期間由原訂107年4月19日至107年4月
20日延長至107年5月18日,除延長特定人之繳款期間外,現金增資發行
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本公司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備查後實施並公告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募足股款時之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待募足股款後
,授權董事長另訂定之。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