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6/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任期
與董事任期相同。
3.因應措施:
新任委員姓名:張明朝獨立董事、羅文彬獨立董事及劉致宏獨立董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全體委員一致推舉張明朝獨立董事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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