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6/06/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6年6月1日委任薪資報酬委員,說明如下:
(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張明朝先生、羅文彬先生及劉致宏先生。
(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其任期自106年6月1日起算至109年5月31日止,
同本屆董事會任期。
(3)於105年4月8日董事會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管理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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