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輔導證券商轉型,金管會開放證券商辦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的分戶帳戶制度,最近更近一步開放投資人若要領回資金,可以約定回到本人的回存帳戶,並增加風險控制機制,已參與此項業務的券商分別為國泰、元大、富邦證。
由於該項制度牽涉證券商與銀行間的業務協調,證券商雖然躍躍欲試,多還在初步階段,全面上路的券商依然掛零,另有群益證券有意開辦。
金管會為了幫助證券轉型,曾開放多項業務,但客戶分戶帳戶制度最受證券商歡迎,可以參與的證券商門檻也比較低。只要沒有受到主管機關處分、BIS(自有資產的比率)達150%以上、淨值大於資本額、財務狀況無累積虧損的證券商都可以參與。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開放證券商辦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不像以往一定要回存到投資人名下的證券劃撥交易帳戶,只要受到核定業務的資金流向,券商都可統一管理。
投資人可因此獲得比證券劃撥交易帳戶(證券活期儲蓄存款)較高的利率,證交所表示,若是投資人將交割款項透過證券商名義存放於交割專戶,利息的歸屬則明載於投資人與證券商所簽訂之受託契約,投資人有權利選擇提供最優惠條件之證券商進行開戶,以獲得較高之存款利率。
證交所最近更開放若投資人領回資金時,得不以證券款項劃撥帳戶為限,可另行與證券商約定一個客戶本人之存款帳戶。針對其中的風險控管機制,若客戶留存於專戶內款項之撥轉,當日單筆或累積領回資金達100萬元以上者,證券商另應以簡訊或電話通知客戶。
證交所表示,客戶將交割款項留存於證券商交割專戶,證券商可掌握客戶金流情形,有助於降低違約風險,更有利推廣財富管理業務。
至於客戶端,亦可由證券商代為辦理各類業務款項收付,減少帳款頻繁撥轉,簡化交割流程,享受證券商一站式購足服務。<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