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周一(22日)表示,針對宏達電(2498)調降財測案,該公司未將11億元的預付權利金減損部分,列入基本假設,有未盡合理之處,將處記缺失一次。證交所將該結論呈報給證期局,未來是否因此影響該公司後續資本市場規劃,則由主管機關定奪。
證交所上市一部經理羅贊興指出,宏達電調降財測的主因有二,一為高階Android裝置需求與中國市場銷售低於預期,二為認列部分閒置資產及預付費用一次性減損約29億元。證交所審閱財測的重點,分為兩方面,包含1.財務預測基本假設合理性,2.更新財測的時點是否及時。
根據證交所的檢視結果,在財測基本假設合理性部分,需考量的點為原編財測是否有應考慮而未考慮事項?或是否因客觀環境改變而未能預知。證交所指出,以宏達電的情況來看,原編營收的假設尚難謂有過度樂觀的情事,但29億元的減損部分,其中11億元預付權利金提列減損,未列入基本假設,有未盡合理之處,因而處記缺失一次。
至於市場質疑更新財務預測的時點是否及時?證交所認為,宏達電是在6月2日召開股東會,6月3日上午確認自結5月損益,4日下午管理階層覆核更新財測內容,5日下午召開董事會更新財測,主要是依據自結5月損益,做為判斷是否更新財測準據,尚有其依據。證交所表示,該結果將送證期局列下紀錄,未來對該公司的實質影響,則待主管機關定奪。<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