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投資人更即時交易資訊,交易不再「摸黑」,證交所預計自 明(104)年6月29日起,於開收盤前時段揭露資訊。將在開盤前半個 小時接受委託並揭露模擬成交價,同時,在收盤前5分鐘也改為揭露 模擬成交價。
證交所表示,有關收盤前資訊揭露方面,目前在收盤前5分鐘(13 :25∼13:30)接受委託期間,僅揭露模擬撮合後最佳1檔買賣價格, 將調整為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張數及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 報買賣張數等資訊,揭露頻率比照盤中集合競價撮合頻率(今12月2 9日起縮短為5秒)。
上述新制,除處置證券或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外,其餘 有價證券均適用收盤前資訊揭露。
另在開盤前資訊揭露方面,揭露時間預計於開盤前30分鐘(8:30∼ 9:00)接受委託期間,所有有價證券均適用開盤前資訊揭露,自8: 30起第一次揭示,其後比照盤中集合競價撮合頻率(屆時縮短為5秒 )揭露資訊。
至於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按其盤中撮合頻 率(如5分鐘、10分鐘、30分鐘)揭示。
對於開盤前揭露範圍,包括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張數及最佳5 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張數等資訊。
對於開盤前揭露,也有暫緩開盤配套措施,即自8:59至9:00後, 第一次撮合的模擬成交價格,與前一次揭露的模擬成交價格(如無模 擬成交價格,則以開盤競價基準為準)漲跌超逾3.5%時,將暫緩2分 鐘開盤,在這2分鐘內接受新增、取消或改量委託,暫緩開盤期間持 續揭露模擬撮合資訊。
但對於處置證券及變更交易證券採分盤集合競價者、開盤競價基準 1元以下的證券、認購售權證及認股權憑證,不適用此配套措施。<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