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首檔槓桿反向型ETF(指數股票型基金)將掛牌上市,證交所訂定跌幅限制,針對追蹤國內成分股指數的槓桿反向型ETF,漲跌幅度是以該槓桿反向型ETF倍數乘以7%,也就是說槓桿2倍的ETF,漲、跌停各可達14%;若是追蹤國外成分股指數,則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
證交所已於日前公布相關槓桿反向ETF交易規定,由於槓桿反向型 ETF具有槓桿倍數或反向等性質,因而漲跌幅度也有不同設計,另外投資人在買賣槓桿反向ETF,也需先行簽署風險預告書。
在漲跌幅設計上,證交所指出,如為追蹤國內成分股指數的槓桿反向型ETF,其漲跌幅度是以該槓桿反向型ETF倍數乘以7%。
舉例來說,如為槓桿2倍的ETF,則其每日漲跌幅度為該日開盤競價基準的上下14%,即一般股票上下7%的2倍,因而一天最大上下波動幅度為28%,是一般股票每日最大波動幅度為14%的2倍。據悉,目前證交所僅開放槓桿2倍、反向1倍的ETF。
另外,如是追蹤國外成分股指數的槓桿反向型ETF,則沒有漲跌幅度的限制。
證交所強調,由於此類槓桿反向型ETF漲跌幅度較大,且報酬率呈現與一般ETF不同,因此不適合對市場風險瞭解程度不足的投資人。
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自然人欲買賣此類槓桿反向型ETF,需要至少具備以下三種條件之一: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或是1年內曾交易認購(售)權證達10筆以上、或交易期交所上市商品達10筆以上,且交易前還需要簽訂風險預告書,以確定其瞭解槓桿反向型ETF的可能風險。
證交所指出,槓桿反向型ETF在亞洲周邊交易所,包括韓國、日本、香港等,皆早有商品掛牌,今年在主管機關開放的政策原則下,預期在年底前槓桿反向型ETF的商品就可在交易所上市,也為台灣資本市場的國際化再邁出一步。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