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企業資訊揭露透明度,保障投資大眾權益,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委託證基會評核的第11屆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評鑑已完成。評鑑結果優異家數比上屆表現大幅成長,最優A++級公司家數從去年的29 家增為49家,增加幅度達69%。
第11屆上市櫃評鑑結果已分別經過「資訊揭露評鑑委員會」及「公司治理中心諮詢委員會」決議通過。
證交所表示,這次評鑑對象有上市公司773家及上櫃公司577家,合計1,350家公司,評鑑結果優異家數比上屆激增,表現最優A++級公司家數從去年的29家增為49家,多了20家,增加幅度達69%;表現優異的A+級公司也從去年的46家增加為61家,多了15家,成長幅度達33%。
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表示,第11屆資訊揭露評鑑結果是比照第10屆方式,將受評公司分為上上櫃兩組,依得分高低區分為A++、A+、A、 A-、B、C以及C-等7級公布。
從第3屆開始對外全面公布評鑑成績以來,每年獲得最高等級的公司家數均呈現成長趨勢,顯見上市櫃公司對於提升資訊揭露程度的重視及努力。
公司治理中心指出,資訊揭露評鑑主要目的是,希望鼓勵公司積極採行國際最佳資訊透明度標準,自願揭露超逾法令要求的各項財務與非財務性資訊。
因此,評鑑指標性質除設計基本的「法令遵循」類別,指標數計6 5項,占總指標數109項的59.6%外,更規畫有優於法令規範的「自願性揭露」類別,指標數計44項,占總指標數的40.4%。
另外,公司治理中心分析65項屬於法令遵循部分,統計所有受評公司之平均指標得分比率為87.32%。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