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交所積極推動外國公司來台第二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 ),目前已有28家,證交所指出,TDR為成本較低的跨國投資管道,一般證券戶即可下單進行跨國投資,是1個熟悉的交易方式,不須透過券商委託即可買賣國外股票。
證交所強調,TDR交易可免除複委託手續費、跨國匯費及交易稅等交易成本,且無須課徵證所稅,再加上TDR發行公司須發布中文重大訊息與財務報告,更消弭跨國投資的語言障礙。證交所表示,TDR交易方式與一般股票並無不同,特別之處在於因其表彰海外上市股票,投資人可利用雙邊市場價格差異套利。
舉例而言,當TDR相對原股價格為低(即折價時),投資人可選擇兌回原股持有或出售;反之,當TDR相對原股價格為高時(即溢價時 ),投資人可反向買進原股增發TDR,藉此賺取中間的價差利益。
TDR股東與一般股票股東相同,享有獲配股利及參與股東會之權益,須格外注意的是,因部分TDR公司屬非曆年制,召開股東會可能不集中在上半年度,且每年配發股利可能發放不只1次,投資人須多留意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股東會公告及股利分派公告。
再者,股利配發可能以外幣計價,實際金額將由存託機構依當時匯率兌換成新台幣,於扣除相關稅款、手續費後支付。另外,因TDR股東會召開地點是在海外,股東無法自行直接參與TDR股東會,須委由存託機構代為行使。
股東在開會前將收到開會通知書等相關文件後,透過將各議案意見填於投票指示書回傳存託機構的方式參與股東會。<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