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發布,期貨商可參與證券借貸交易業務,這是繼證券商、保管銀行等之後,再增添證貨商為借貸交易業務的中介機構,除了可以活絡借券交易市場,並且有助期貨商賺取借貸服務費收入。
證交所表示,期貨商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業務範圍及開戶方式規範如下:
(一)專營期貨商得出借所投資持有的有價證券。
(二)期貨自營商基於對沖避險及履約交割所需,得借入有價證券,並以其資產提供為擔保品。
(三)證券商兼營期貨自營業務者,得以證券部門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券源,撥轉供其期貨部門因應交割及避險所需而申報賣出。
(四)上述的借券或撥券賣出標的,如果是融資融券交易的有價證券,可以不受申報賣出價格不得低於前1營業日收盤價限制,除申報賣出ETF(股票指數型基金)外,於該證券當日收盤價為跌停時,次 1交易日暫停平盤以下價格賣出。
(五)為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專營期貨商得以其自有資金運用證券交易帳戶辦理借券開戶,兼營期貨自營商得向證交所申請於證券自營部門另開立分戶帳號辦理借券開戶。<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