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分派100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 本公司於101年6月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元。
二、 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7月20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1年7月16日起至101年7月
20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1年7月13日(五)下午五時以前駕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
04-8125)辦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現金股利訂於101年8月22日起,以銀行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四、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 特此公告。<擷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