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
主旨:分派99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一、 本公司於100年5月3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18元。
二、 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6月12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6月8日起至100年6月1
2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6月7日(二)下午五時以前駕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
-8125)辦理或郵寄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現金股利訂於100年7月11日起,以銀行匯撥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四、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郵資及匯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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