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04
2.發生緣由:
(1)依本公司100年5月31日董事會決議並公告,原擬100年6月27日為減資基準日
,如遇有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變更情事,授權董事長決議相關減資日期,並處理
後續作業。
(2)本公司修訂後之減資基準日為100年7月16日。
(3)本公司減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8584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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