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張曉莉;
董事佳格食品(股)公司代表人曹德風;董事王玉杯;董事金晉德
;董事蕭興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21~102/06/2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
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
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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